热门关键字:  大民星视频  怀化电视台  大民星  5.19  5.15
当前位置 :| 主页>三湘在线>

贵州省瓮安县打砸烧事件真相

来源:怀化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08-07-08 点击:
      贵州省瓮安县城28日下午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 据当地警方介绍,28日下午,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而在此期间,各种传言和谣言则版本多多,那么事实真相到底怎样呢?

瓮安县公安局被砸现场

      贵州省公安厅公布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细节

      7月1日晚,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以下是文字实录:
      主持人: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晓云: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下午好!
      周晓云: 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周晓云: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
      周晓云: 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周晓云: 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请公安部门对引起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原因作介绍,同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 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王兴正: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王兴正: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王兴正: 二、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瓮安县公安局政委、局长被免职

      中共贵州省委于7月3日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汇报会上说,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石宗源说,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瓮安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扩大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从而酿成了严重后果。
      石宗源强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悉,新任命的黔南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庞鸿,瓮安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胜已于7月3日晚赴任。
      另外,7月2日上午11时20分开始,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医师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在李树芬的家乡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进行了第三次解剖检验。法医专家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按当地风俗已对其遗体装棺安埋。但目前检验结果尚未公布。
      瓮安“6·28”事件专案组消息,目前警方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22名,涉及到流氓恶势力的有39人,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

      相关评论

      瓮安事件揭示稳定之道

      瓮安事件突如其来,令人震撼,突显把社会稳定建立在人心稳定基础上的必要和紧迫。

      瓮安事件是由偶然事件引爆的。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偶然事件不过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完全可以循着法制的轨道而得到妥当解决,本不至于为人所趁,骤然升级;也就不至于付出今天已经付出的社会成本尤其是人心成本。
      从单纯的“民事案件”,最终酿成一起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其中必有深层次的矛盾。具体有哪些深层次的矛盾呢?石宗源列举了大致三种,一是矿群纠纷,二是移民纠纷,三是拆迁纠纷,这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相互交织,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
      这样,地方政府就不免消减应有的公信力。因为公正供给不足,积怨长期不能纾解,一旦有机会就要发泄,与偶然事件并无利益关联的旁观者,就容易被煽动,容易卷入其中,导致危机的蔓延和局势的失控。
      长期矛盾一朝引爆,这不是瓮安一地的情况,在社会转型期,在利益分配不平衡之当下,这应有一定的普遍性。只不过在瓮安表现为矿群、移民和拆迁,而在别的地方,则可能表现为别的纠纷。但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千差万别,民众权益受损,因而在利益分配格局中不对等,不能充分享受社会发展的红利,则很少能够例外。
      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的自我定位。在现代社会,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以及平衡利益分配格局,维持一个公共产品供应充分且财富分配公平公正的格局。而“权”与“利”是息息相关的。“权”为“利”之基,无“权”,“利”必无所依托。要维持一个公平公正的财富体系,就必须以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权威必然以社会自我调节机制的萎缩为代价。政府权力边界过大的同时,必然把所有社会矛盾和冲突都集中到自己身上。政府就会成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当事方,难于做到应有的超然中立,难于平衡利益格局,这对政府公信力无疑是莫大伤害。但如果政府明确自己的权责,将主要力量用于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那么在公民权利充分保障、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就不难发展出成熟的社会自我调节机制,社会矛盾就不难有多种出口,一旦矛盾出现,社会自我调节机制就会起作用,可以随时就地消化,不至于潜滋暗长,一发难收。
      具体到瓮安,无论矿群纠纷,拆迁纠纷,还是移民纠纷,说穿了都是利益纠纷。瓮安事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益结构不平衡导致的人心不稳定。而利益结构不平衡,则缘起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这里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就是利益博弈过程中的谈判权利。如果民众可以对等谈判,那么当地矿产开发的红利,何至于与当地民众无缘,却让当地民众承受环境破坏的代价?其他诸如拆迁、移民等等问题,也是如此。利益博弈中民众的缺位,主要是民众谈判权利的缺位,造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也为人心的不稳定准备了条件。
      石宗源说得好,瓮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是一个基本共识,但社会稳定必须奠基于人心的稳定之中,才是可靠的稳定,可持续的稳定。而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尤其充分保障利益博弈过程中民众的谈判权利,则是稳定人心的前提。这恐怕是我们反思瓮安事件所能得到的最重要的教训。


(编辑:欧阳姣)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